阜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08.07.2015  16:47

  7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亓龙,副主任范淑清、王康健、王长安,秘书长姜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仕仁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设立徽银-阜阳市城镇化1号基金的议案》及说明,依法作出了《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徽银-阜阳市城镇化1号基金的决议》。

  亓龙指出,设立城镇化基金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对于确保在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减轻政府偿债及建设资金压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决议》,切实加强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基金在阜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力促项目如期完成,真正造福人民,加快阜阳发展。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