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召开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

28.07.2015  16:56

          7月20日上午,长治市扶贫办召开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传达省扶贫办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度市四套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帮扶村贫困户“一户一项”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壶关、平顺、武乡、沁县、沁源、黎城等6县驻县扶贫大队长,11县(市)扶贫办、下乡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贫困户“一户一项”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对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干部驻村帮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扶持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分配、申报流程、遵循原则、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项”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贸流通、农机服务、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对贫困户选择“一户一项”产业发展项目,采取贫困户自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推进,贫困户自筹最低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财政补贴每户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乡村旅游、光伏扶贫等试点推广项目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市四套班子成员帮扶村,一般每村扶持20万元,扶持贫困户不少于65户,不足65户的按实际申报户数相应减少扶持资金;市直机关单位帮扶村,一般每村扶持3万元,扶持贫困户不少于10户,不足10户的按实际申报户数相应减少扶持资金;贫困户在15户以下的帮扶村,可实现全覆盖申报,按实际申报户数拨付扶持资金。整个申报流程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9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程序,年底前完成项目报账程序。

 

责任编辑:崔海丽    审核:曹利勇    审定:曹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