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都市报》:万柏林分局——网友见面之后

22.09.2014  11:34
 

2014年6月的一天,曹小姐来到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报案,称自己被人抢了一万两千元,而抢她的人是刚认识不久的网友。几天前,曹小姐在网上聊QQ时认识了一个名叫“空白”的男子,二人相谈甚欢,并约定第二天见面。

第二天,曹小姐前往“空白”家赴约。交谈一阵之后,深夜,“空白”出外吃宵夜,曹小姐入睡。到大约凌晨3点时,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的曹小姐被“空白”从背后用手捂住了嘴,并被要求不许动弹,随后,从屋外进来的另一名男子按住了曹小姐的两只手。

此时,“空白”开始讲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就是跟曹小姐要钱。当曹小姐说自己既无钱又无卡时,两名男子开始翻她随身带来的包。在翻出一张工商银行的卡后,两人逼着曹小姐说出了密码,并在电话查询中得知卡内有一万六千元。商量之后,“空白”出外取钱,同伙留下来看着曹小姐。

十几分钟后,取钱回来的“空白”说卡里给曹小姐留了一千元,并从取来的一万五千元中拿出三千元留给了曹小姐,然后就让曹小姐走了。

三天之后,警察在一家网吧门口将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温某抓获并传唤回刑警队接受讯问。今年27岁的温某就是曹小姐口中的“空白”,而当晚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小林”一直在逃,是和温某一起打工的工友。据温某交代,案发当晚他以吃夜宵的借口去网吧找“小林”,并打算和“小林”一起在网吧上网。但在“小林”的撺掇之下,最终还是回到了出租屋内,对曹小姐实施了抢劫。事后,两人每人分了五千元,剩下的两千元用于日常生活花销。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温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温某批准逮捕。

注:此文刊登于2014年9月20日《三晋都市报》A5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