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忻州市人民医院建设领导组项目部特种设备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加快推进忻州市人民医院建设领导组项目部特种设备灭火装置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2014-281]G82-A236
2、项目名称:特种设备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厨房设备灭火系统、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等。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报价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加快推进忻州市人民医院建设领导组项目部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的公司或企业,;
2、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经销商应该提供的相关经销资质;
5、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
上述资料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在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前,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014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六、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料
联 系 人:李春燕 岳文兰
联系电话:0350-3025193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
采购人:加快推进忻州市人民医院建设领导组项目部
联系人:孟树平
联系电话:0350-3169171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201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