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要历史关头的重大活动 学习·讨论·落实:我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8.01.2015  12:07

今后,遇到“四风”问题可上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本报讯  (记者刘宇)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均通报了最近一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我省共有5起。
    这5起案件是:晋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李明亮违规给全所干部职工及本人每人发福利现金1800元,总计2.6万元。2014年11月21日,给予李明亮党内警告处分;临汾市汾西县县委副书记张全管违规分2次为其子操办婚礼宴请,并收受礼金。2014年12月17日,给予张全管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1.54万元;运城市盐湖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马俊杰为其女操办12岁生日宴,并收受礼金。2014年12月15日,给予马俊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没收其违规收取的礼金6100元;吕梁市离石区供销社主任殷再龙在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时,明退暗不退,仍继续使用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2014年12月24日,给予殷再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离石区供销社主任职务;河津市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卫永涛违规使用公车。2014年12月22日,给予卫永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这是中央纪委、省纪委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元旦、春节关键节点期间的“四风”反弹,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在各自网站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每周通报,这样的专栏在去年五一、国庆期间也曾开通。目前,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已推出《元旦春节期间山西省  “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不仅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每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而且专区内还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接受公众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举报。


    此次的“每周通报”是第二周通报,此前,2014年12月30日,已进行过第一周通报,共3起:2014年12月14日,长治市屯留县科技局总工程师李爱军为其子大操大办圆锁(15周岁生日)事宜,并收受礼金。2014年12月19日,屯留县纪委给予李爱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其违规收取的礼金8700元;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段纯村党支部书记杨殿成组织本村28名党员干部赴延安考察学习,其间公款支出14388.5元用于参观壶口瀑布、西安景点和烟、水、雨伞等开支,并向未参加考察学习的25名党员每人发放1000元,共计2.5万元。2014年11月经群众举报,灵石县纪委调查核实,同年12月12日给予杨殿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汾市吉县县委委员、吉县职业中学校长韩克顺多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2014年10月,分批次为其女举办婚宴并收取管理对象礼金。2014年12月22日吉县县委给予韩克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没收其违纪所得8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