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制度 强化基础电信企业干部考核与管理

25.01.2016  17:06

          近日,在征求相关意见后,省通信管理局印发了《配合开展基础电信企业干部考核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旨在督促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公平公正的电信市场秩序,保障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推进山西信息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将山西联通、移动、电信、铁通、铁塔等5家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及地市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考核管理对象,根据其守法经营、受表彰与批评情况及通信发展、经营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类,并实行年度滚动管理,作为省通信管理局党组配合开展基础电信企业领导干部考核和选任的重要依据。同时,省通信管理局每年年终将对各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及其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并在行业内通报,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集团公司。

          据悉,该《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