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中院召开“执行开放日”征求意见会
本网11月10日讯(靳彦)近日,运城中院邀请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及运城电视台工作人员召开了“执行开放日”征求意见会。律师代表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及“律师调查制度”踊跃建言。运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文明军介绍了近几年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做了总结发言。
参会的律师积极发言,围绕“委托律师调查制度”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一是提高律师参与执行案件的积极性,律师介入后能更好的消化矛盾。二是律师作为被执行人的代理,并不是设置障碍,而是通过理性的谈话和讨论更好的化解矛盾,可以适当赋予律师一些权力,发挥律师在执行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制定执行奖励政策,发挥群众力量,让老百姓监督,提供被执行人线索;设置中院执行微信公众号,把被执行人信息公示,把案子的进展情况公示,对老百姓提供线索的可通过发红包形式奖励。四是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如果其他部门不配合,法院要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
针对律师们的发言,文明军局长做了会议小结,他强调“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有理论支持的,是有大数据时代海量的数据支持的,是很现实的,全国的执行情况发展不平衡,不能以山西的现实妄议中央的政策,最高院提出这一目标后,运城中院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制定了《运城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并从三个方面向在座的律师详细介绍了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一是近几年的执行工作情况。首先是六项工作目标,全市法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全市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全市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该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全部完成并有效运用,实现所有案件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和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全市法院合理确定、配备执行法官、执行员实现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实现执行审查权和实施权分权运行,保障经费实现执行装备现代化。二是涉及司法改革方面。法官员额改革将在11月底结束,之后将进行执行工作改革,主要是审查权和执行权分离,深化内分、适当外分。三是应该如何看待执行工作。律师对执行程序的了解确实很少,很多人认为执行工作的技术含量不高,其实不能用审判的思维看待执行工作,审判注重公平正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如果完全站在申请人的角度考虑就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执行工作应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虑的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法律的保护。
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将围绕“如何让律师参与到执行程序中”、“援助制度能不能进入执行程序”、“保障律师在执行案件中的代理权”进一步沟通交流并出台相应的措施,更好的推进执行工作,把法院的执行工作搞得更好。
责任编辑: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