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10.06.2014  19:55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采资源销售或自用以及因资源生成和开采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的特点:1、具有特定的征收范围。2、实行地(产)区差别固定税额。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以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的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生产的固体盐和液体盐。
三、资源税的税目税率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
一、原油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焦煤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每吨0.3-5元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稀土矿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每吨0.4-30元
七、盐固体盐每吨10-60元
液体盐每吨2-10元
四、资源税的税额计算
1、纳税人销售原油、天然气的,应纳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
2、纳税人销售除原油、天然气以外其他应税产品的,应纳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应纳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五、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 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六、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七、资源税的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