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完善医保政策保障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2.11.2015 19:0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省财政加大资金和政策保障力度,确保老年人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一是政府代缴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由财政部门代缴个人筹资部分,2015年新农合每人每年代缴9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代缴120元。2015年我省财政资助城乡居民中的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98.59万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包含在内。
二是研究制定特殊待遇政策。对参加医疗保险单独统筹的困难企业一般离休干部给予定额补助。按属地标准,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12000元和35000元的定额缴费补助,使离休干部医疗费实报实销的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另外,对在困难企业的建国前老工人再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医疗照顾补助,2015年省财政累计补助2700多万元。
三是完善医疗报销补偿政策和健康体检政策。将老年人多发的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从2015年起,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高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服务,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3000多万元。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2.11.201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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