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边智慧副厅长调研指导全省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08.01.2015  19: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1号文件精神,确保全省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1月7日上午,省公安厅边智慧副厅长到省文物局进行调研。省文物局王建武局长、刘正辉副局长、黄继忠总工程师,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唐国忠部长等参加调研。 边智慧副厅长认真了解了全省文物古建筑基本情况以及主要分布区域,深入研究了目前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及火灾防控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古建筑单位的保护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指导。 边智慧副厅长指出,山西作为文物大省,全省文物保护单位有5万余家,国宝级文物保护单位居全国第一,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历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文物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的辛勤努力下,全省文物古建筑单位一直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形势良好。但是,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出“单位产权不明晰、管理责任不落实、专业机构缺失、隐患大量存在”等几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形成有其深层次的历史因素和过程,如何彻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省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 边智慧副厅长强调,古建筑单位是中华民族遗留下来的无法复制的瑰宝,一旦发生火灾损失不可估量。各级要立足于省情实际,立足于防止较大以上火灾,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区域性联防机制,将文物古建筑单位纳入省综治平台,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各级政府组织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基层政府和网格力量的联勤联动联保作用,全面加强对文物古建筑单位的综合治理力度。二是要加大隐患整治,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通过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文物古建筑区域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水源缺失、专业防护力量不足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三是要提升“小火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机制、体制、经费”三大保障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和巡查检查力度,组建单位内部应急自救队伍,全面提升古建筑及附近单位员工的自防自救水平,提高单位预防火灾和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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