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将评估清远行使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

14.08.2015  12:08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对清远市行使地方立法权评估的相关具体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强调,要按照省的评估方案,做好立法需求摸底工作,努力补足短板,增强立法能力,做到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早日批准清远行使地方立法权。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第二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的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中下旬派评估组对清远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筹备工作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内容为清远立法能力、立法需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在听取了市各有关单位就立法需求、立法能力提出的具体措施、意见和建议后,梁建文表示,申报行使地方立法权,是今年全市的中心工作之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迎接省人大常委会评估清远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下决心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加强沟通协调,分工负责,主动作为,确保有关工作善做善成。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