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转型发展 我市设立非诉行政执法案件巡回法庭

18.08.2020  07:20

  妥善审理涉及房屋拆迁补偿等行政案件,开启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8月17日,市中级法院通报,我市已经在综改区及下属园区所在的小店区法院、清徐县法院和阳曲县法院,分别设立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巡回法庭。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同时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后,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年均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0余件,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改造和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房屋拆迁、行政罚款、劳动监督、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处罚类案件。

  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拒绝签字、躲避罚款、不配合执法工作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行政执法队员确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作出行政处罚造成困难,甚至会使处罚决定书变成“一纸空文”,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为此,市中级法院同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商定,设立3个基层法院驻综改区巡回法庭,强化行政管理,倒逼规范经营,使执法更有权威性。巡回法庭将妥善审理重大项目落地、园区承接和城建等方面涉及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城建规划许可等行政案件;对省综改区涉及特许经营、招商引资、土地征收征用、改造拆迁、劳动监察等引发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开启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巡回法庭将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找准政府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弥补行政执法空白,有助于通过法律程序监督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为综合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搭建沟通协调新平台,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