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能再做选择题
本网讯(记者 陈伟)今后,凡涉及重大行政纠纷案件,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并逐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这不仅是解决“见官”的问题,更主要是解决错误不能再重复的问题。这是记者11月14日从省高院通报《2013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会上获悉的。自2007年起,省高院已先后四次通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分别就2013年度《报告》作出批示。
李小鹏、高建民在批示中指出:《报告》反映的情况及建议很重要,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通报会上,省高院分析了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五项司法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议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基层行政机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陋习,注重程序的合法性;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应继续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从而强化“预防为先、惩戒重复错误为主”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议各级行政机关要正确、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要兼顾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建议各级政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从而增强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解决实际问题的优势和功能,力争将大部分行政争议通过协调方式有效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健全司法建议落实回馈制度。建议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司法建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健全司法建议回馈机制,推动司法与行政之间的良性互动。五是进一步落实绩效考核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各级行政机关将行政执法、应诉、败诉、执行法院裁判、落实司法建议等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据统计,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369件,同比上升11.76%,审结1296件,审限内结案率98%;受理行政二审案件647件,审结586件,审限内结案率96%;受理行政再审案件44件,结案39件,审限内结案率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