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获国家药监局资格认定

21.08.2018  21:42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第1号)(2018年第47号),认定87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我省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临汾中心医院,共计18个专业获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截止目前,我省共有9家医疗机构95个专业具备了GCP资格。开展化学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是国务院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扩大临床试验机构数量,打破临床资源紧张的瓶颈,是进一步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本次我省医疗机构获批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对加快推进全省一致性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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