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04.05.2015  18:36

    2015年4月29至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段昌奉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爱华、肖夕映、陈爱平、张钦,秘书长柳军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荆州市直2015年部门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荆州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在拟任命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后,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雷奋强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艺为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詹宇生为荆州市民政局局长;贺洪文为荆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决定免去:胡荆琳的荆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任命肖志坚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任命肖志坚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副市长张万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30日上午,在副主任张钦主持下,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法规工作室主任王亚平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作了《认真贯彻实施修改的立法法 积极推进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专题讲座。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