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8.05.2015  17:56

  5月26日至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沧江,副主任董群、韩卫民、杨良文、凤剑峰,秘书长钱健及委员出席。杨良文主持会议。

  26日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芜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芜湖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贷款偿还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等。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芜湖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贷款偿还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27日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汇报,以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王沧江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芜湖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履行法定职责。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人大牵头或参与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等重点事项,高度关注水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十三五”规划编制等重点领域,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认真谋划,进一步加强立法机构、立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要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养成依法思维的习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推进决策型常委会建设、履职型代表队伍建设、专业型常委会机关建设,为加快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不断作出新贡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俊,副市长胡锡萍分别列席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新预算法解读》法制讲座。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