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08.10.2014  19:18

    9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闭幕。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参加会议。

9月29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胜利作相关法规修改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人事任免议案

 

监票人任高民宣读计票结果

    会议审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将按照会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提请下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作出了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作出了关于接受袁家军同志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的决定、关于确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检察机关对杜迁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何学清在讲话时指出,自治区各级人大一定要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张德江委员长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建华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以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把讲话精神落实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到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中,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

    何学清强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深入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关系,以更高的视角、更宽的视野,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列席会议。(尚陵彬/文 南海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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