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家人聚餐好伦哥 六旬老人滑倒大腿骨折
“本来是一家人高高兴兴地为我爱人过生日,谁想到……”4月6日,记者见到了太原市民武晓强,说起父亲的遭遇,他既无奈又气愤,“3月4日晚上,一家人到好伦哥兴华街店用餐,吃完饭父亲去了趟洗手间,没想到出来时摔倒了,造成大腿骨折,在医院住了将近二十天,现在腿上打了3根钢钉。”武晓强心疼父亲六十多岁了还要受这样的罪,更气愤的是:“至今也没有一个说话管用的负责人与我们沟通解决。”
“去了趟洗手间,出来时刚一迈腿就滑倒了!”
6日傍晚,在省城兴华北小区的家中,记者见到了今年65岁的武贵喜,老人蜷缩在沙发的一角,身子向右斜靠在沙发靠背上,左腿不敢使劲儿,只能轻轻地搭在座垫上,整个身子全靠右半边来支撑,老人的面前放着一个框式助行器。
“至今都不敢想……”说起一个月以前的经历,老人仍然有点后怕,“那天是儿媳妇过生日,一家人去好伦哥吃饭。快吃完了,我去了趟厕所,出来时刚一迈腿就滑倒了。”老人告诉记者,餐厅的厕所门口地面特别油腻,“地上有水、有油,还掺和着一些洒在地上的饮料。”武晓强在一旁补充道,“洗手间一出门就是餐桌,人们取餐时洒下的油腻、饮料都在地上。”
“当时灯光比较暗,没看清楚地上的东西。”武贵喜说,摔倒后,旁边有服务员赶紧过来扶他,但一个人没能把他扶起来,后来又过来一个,两人才把他扶到旁边的椅子上,“那会儿就是不能动,脑子发蒙,后来就感觉到疼。”
“等了半天,有服务员过来说你们家老人摔倒了。”武晓强说,得知父亲摔倒了,一家人赶紧过去查看,“门口没有放防滑的垫子,也没有醒目的警示牌,只是在我父亲摔倒之后,服务员才匆匆忙忙在地上放了两张白纸,摆上了警示牌。”因为先考虑为父亲看病,一家人并没有过多地在意现场的情况,“刚开始看到老人坐在椅子上以为不严重,准备背上去附近的医院看一看,但背不起来,就赶紧拨打了120。”
随后,120急救人员把老人抬到车上送到了太原市中心医院,拍片显示,老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考虑到老人的年龄,武晓强又把老人转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晚上12点多才住进了医院。”之后便是各项检查,“因为老人心脏不好,还去了内科做全面检查,甚至还在ICU住了一晚上。”武晓强说最严重的时候,医院已经给下了病危通知书,“腿肿了,有了淤血,黑筋都出来了。”说起父亲遭的罪,武晓强眼圈有些红,“在医院的时候,老人疼得受不了,一会儿躺着,一会儿坐着,一晚上都不能好好睡一会儿。”
“出事后店方只付了120费用和部分拍片费用!”
“万幸的是,所有的检查都显示父亲的身体状况允许做手术。”武晓强告诉记者,“3月14日,在各项条件都具备后,父亲顺利完成了手术。”说着他拿出了医院的X光片,片子上清晰地显示,老人的腿骨上交错地安置了粗细不同的3根钢钉,“最粗的有小拇指粗细。”对照着片子,武晓强拿起自己的手指比划着,“应该有11到12毫米吧。”
3月22日,武贵喜在各项指征都符合的情况下出院回家休养,“现在只能平躺着,躺一个多小时后腿就发麻了,就起来坐一会儿,坐累了就再回去躺一会儿。”来回走动,他只能依靠着助行器,“不像以前那么疼、那么困了,多少自己也能应付过来。”尽管老来受罪,老人的精神状态还不错。
“只有兴华街店安姓负责人在我父亲出事当天一直陪着。”武晓强说,从出事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好伦哥方面就再没有其他负责人出来安抚一下病人和家属,更不用说预先垫付医疗费用了。他拿出一份收据的复印件表示,当天从店里到中心医院的120费用以及中心医院拍片的费用是这位安姓负责人支付的,随后就再也没有支付一分钱,“住院期间,这位安姓负责人还去看了看我父亲。”武晓强说,这位负责人态度挺好,但无奈的是她并没有权力处理这件事情,“她不告诉我们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只是说已经汇报了北京的总部,公司会按照程序来处理。”
如今,老人住院的花销已经高达6万多,“这还不包括陪侍、误工和营养的花费,还会牵扯到后续的一些治疗。”武贵喜的出院证上清楚地写明——术后6周、3月、6月、一年、一年半复查,不适随诊。根据术后复查结果,术后一年左右可行内固定取出术,费用约1.5万元。
商家态度:不接受采访,按照程序办
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好伦哥兴华街店,餐厅的洗手间在最里面的角落里,门口铺着红色的防滑垫,两块黄色的警示牌一里一外分别放在门口的两侧,上面写着“小心地滑”,洗手间里面的墙壁上也有用不粘胶贴着“小心地滑”的警示语,但一些边角已经被来往的客人撕掉了,武晓强描述的事发当天的情景,如今已经看不到了。而就在洗手间门口一米左右的地方就是餐桌,地面上遗落着一根竹签子,记者掀开防滑垫,地面上已经没有了油腻的痕迹,但从里往外走的时候,因为光线和台阶的原因,记者不小心被闪了一下,险些摔倒。
那么,3月4日当天的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寻找店里的安姓负责人一探究竟,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这名负责人生病请假了,不在店里,而另一位助理说自己当时并不上班也不知道情况。采访期间,店里的库管过来告诉这位助理,对于武贵喜老人摔伤的事情,安姓负责人告诉她们不接受任何采访,公司会按照程序处理。
记者在店里拨打安姓负责人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拨打北京好伦哥餐饮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对方承认太原好伦哥的确归他们负责管理,但因为有关的负责人正在开会,会议结束后会打电话给记者回复。但直到记者发稿,一直没有接到对方的答复,其间,记者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已经无人接听。
而就在距离事发处不远的地方,餐厅安装有摄像头,会不会记录当时发生的一切呢?据了解,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因为拍摄的位置看不清楚,只能看到老人摔倒,看不到有没有防滑措施。
律师说法:根据店方过错大小确定其责任
既然好伦哥方面一直称会按照程序来处理此事,那么消费者又该怎么样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王晶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好伦哥兴华街店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武贵喜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一些因素,比如地上有水、油腻等情形,应向消费者作出明确的警示,并及时清理排除障碍。
但如果餐厅没有尽到这些义务,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王晶表示,如果餐厅没有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对可能致人摔倒的障碍没有及时排除,造成顾客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她同时表示,如果餐厅在可视范围内张贴了警示牌,也及时清理了水、油腻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障碍,仍造成顾客损害的,则可能根据其过错大小确定其承担的责任。
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餐厅在事发时是否张贴了警示标志,事发时地上究竟有没有水、油腻等,消费者的权利是否能得到保障?王晶表示,如果是这种情况,法院可能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并最终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