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商务粮食局请销假制度
03.12.2014 11:16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第一条 为了加大对全局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各类外出活动,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或因公或因私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第三条 请假一天以内须持假条,由分管副局长审批,二天至五天须持假条,由局长审批,批准后,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同事办理。
第五条 返岗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按请假程度进行销假。
第六条 对不假外出,逾期不归,未说明原因而不知去向,以及“先斩后奏”的违规人员,视情况轻重给予严肃批评、通报、直至党纪处分,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处。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03.12.2014 11:16
省商务厅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颂祖国·礼赞新时代”诗词朗诵会
2019年9月29日下午,商务之窗
山西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及推广会议第一站在忻州启动
为深入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商务之窗
省商务厅举行正处长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
9月10日,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