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酷似网传小偷被人肉搜索 报警求证清白
汪堂平的身份证被传到了网上。
现在汪堂平最想要的就是澄清自己不是“斯文小偷”。
12月15日,1段名为“浙江斯文‘眼镜男’公交车偷老人救命钱”的视频在网上被疯狂转发。视频中的地点是台州市区的一辆公交车上,1名戴眼镜的斯文男子悄悄用刀片划开旁边大爷的右侧口袋,将里面一叠现金抽走,随后下车逃离。该过程被同车1名女乘客拍下,并传至网络。据当时媒体报道,斯文男偷走的3800元是老大爷到医院看病的“救命钱”。
视频一经网络传开后,除台州警方“悬赏缉拿”外,视频内容也引发了网友的愤慨,网友随后还发起了人肉搜索,誓言要将贼手伸向老人“救命钱”的窃贼公之于众。后经台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多日追踪,12月21日,四川籍犯罪嫌疑人万某被警方捉拿归案。
不过当网友为警方快速破案点赞的同时,在台州黄岩区务工的安徽人汪堂平却发愁了。因其长相酷似“斯文小偷”,汪先生的身份信息被网友人肉搜索后上传至网络,虽案件已告破,但因人肉“躺枪”汪先生一家至今还生活在阴影中。
朴实打工汉一夜成为“过街鼠”
“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突然无缘无故就变成小偷了?”12月23日,汪堂平向澎湃新闻说。他的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无奈。
汪堂平今年36岁,安徽池州人,从老家到浙江台州打工已有16年。对于一直老实本分的他来说,最近几天,让他觉得比此前打工的16年更为漫长,犹如挥之不去的梦魇。汪堂平的梦魇就源于网络疯传的视频:“浙江斯文‘眼镜男’公交车偷老人救命钱”。
这段视频让汪家深陷无妄之灾。12月18日,正在天台县帮亲戚粉刷外墙的汪堂平突然接到1名老乡的电话,质问他是不是偷了1位老人的3800元钱。老乡同时告诉他,现在网上已经将他的照片公布出来了,“全国”都在抓他。
很快,汪堂平收到了老乡发来的朋友圈信息,点开一看,是自己身份证的大头照。帖子上写着:你完蛋了,偷78岁老人的救命钱,让你在全国成为过街老鼠。
在震惊的同时,汪堂平马上向警方报警求助,同时向警方叙述了事发时自己的行踪,自证清白。
接下来汪堂平的生活有点“四面楚歌”。不仅同事朋友向旁敲侧击讨论该起案件,就连家人也打电话催他去自首。不仅在台州,汪堂平被人肉的信息很快也传到了安徽老家。“现在整个村镇都传我在外面偷东西。连我女儿都因为被人说是小偷的孩子,而不愿意去学校念书。我就想不明白了,凭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和我的家庭?”对于人肉搜索,汪堂平恨之切齿。
谣言总如捕风捉影一般的真实,如同汪堂平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莫名躺枪一样,视频被转发传播后,其内含的要素也似乎被人为的进行了标签化般的修改。在网络的传播之下,老大爷被偷的3800元就医款,也被“理所当然”的描绘成了老汉苦心积攒而下用以治疗肿瘤的“救命钱”。其实真相是——被偷大爷及其女儿告诉澎湃新闻,“救命钱”一说夸张了,他们家境不错,不需要好心人捐助的“善款”。
专家:人肉搜索者构成侵权,应承担责任
12月21日,真实的小偷万某落网,让汪堂平在家人朋友间得到了“平反”。但“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汪堂平的“人肉信息”却依旧在网上。
王堂平告诉澎湃新闻,为早日消除对自己的影响,同时让擅自发布有关他虚假信息的侵权者受到应有处罚,他已就个人信息遭泄露及个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向台州黄岩警方报案,警方答复他将会把报案情况移交网警处理。
“网上的东西我也不想去看了,眼不见心不烦。我要感谢台州警方及时抓到小偷还我清白。但我这样无端遭受污蔑,我也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法。”汪堂平向澎湃新闻表示。
通过对公开资料的检索,澎湃新闻发现,“人肉搜索”一词,最早出现在2006年。当时,天涯社区的“娱乐八卦”论坛查找一名叫“毒药”的网友。随后,数百名网友对“毒药”发起人肉搜索,从此改变互联网的匿名属性,人肉搜索风行天下。
但人肉搜索因正负结果的不同,曾引发过多次热议。有人认为,人肉搜索能起到积极作用,打击腐败、遏制社会不良风气;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个人隐私,且很容易造成误伤。
如在2012年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一张笑脸被网络曝光,迅速引发人肉搜索,结果其竟被网友“揪”出83块名表,价格也逐一被公之于众。此后不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表叔”杨达才最终因贪腐获刑。
而在2013年12月,广东1家服装店女店主蔡某怀疑女顾客偷衣服,将监控视频截图上传网络。在人肉搜索下,视频中的女子个人信息被曝光,因为不堪网友谩骂,女子投河自杀。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女子自杀后,店主蔡某成为“人肉”的对象。也因为这一事件,蔡某被当地警方刑拘。
“人肉搜索究竟是惩恶利器,还是伤人凶器,也一直是我们法律界思考的问题。根据方式、结果的不同,人肉搜索可以揪出‘表叔’这样的贪腐分子,也可以成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穿心箭。但这一切的前提,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如一方连最为基本的法律都无法遵守,他如何以高姿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谴责他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斌峰23日在接受采访时澎湃新闻表示。
“就汪堂平案而言,一旦警方追查到第1个从网站上人肉出他照片信息并公布的网友后,汪先生可以名誉权受损及个人隐私受侵害为由起诉该网友及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网友的机构。因为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汪先生及其家人的名誉及个人隐私均受到了严重损害。而对于转载和散播谣言的网友,汪先生一样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追究他们的责任。”张斌峰说,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