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服务“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的意见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10.06.2014  20:34

      3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年活动视频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转型综改办专职副主任王成,省重点办主任姚少峰等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彰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的意见》。
  杨司检察长强调,服务和保障“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年活动,是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重要责任,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转型综改区建设,事关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省人民福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等。2月上旬,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大会,对“三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因此,“三项工作”已经成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保障“三项工作”就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杨司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为“三项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坚决打击危害“三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强买强卖、强行承揽工程、严重扰乱工程建设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为推进“三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严肃查处涉及“三项工作”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招标、发包、监管、验收等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坚决查办企业人员违规违法生产建设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促进依法行政管理,保障国家投资安全,确保生产建设安全。三是加强对涉及“三项工作”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对危害“三项工作”的犯罪案件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继续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开展预防宣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五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正确把握政策导向和法律界限,依法稳妥处理涉及“三项工作”的各类案件,切实做到既依法打击犯罪,又有效保护改革创新。
  杨司检察长要求,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服务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各级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服务保障“直通车”等机制,增强服务保障工作成效。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委、重点办等单位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健康开展。四是严格纪律,坚决防止极少数检察人员借服务保障之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相关单位合法权益。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转型综改办专职副主任王成在讲话中重点介绍了我省转型综改工作的情况,并对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转型综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他希望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完善改革纠偏、容错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愿行愿试、敢行敢试、善行善试的环境氛围,为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贡献力量。
  省重点办主任姚少峰介绍了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他指出,工程建设是各方利益的交汇点,也是各种矛盾的多发区,不少矛盾往往涉法涉诉,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的独特作用,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彰在会议结束时,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好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为深入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主动与发改委、综改办、建设局、重点办等部门沟通协调,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禁借服务保障之名越权办事,干预经济活动,甚至谋取私利。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巡视员及机关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检察院全体人员、发改委、综改办、建设局、重点办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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