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 正义永存

23.12.2015  11:39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范世林

 

岁末年初,笔者与一位在省农业厅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学闲谈时得知,她最近在单位里特别的头痛。原因是,基层来访的群众络绎不绝,都想通过上级部门对各自的问题论出是非、讨个说法、要回公平。可是,许多问题比较复杂,一时半会难以解决,她只有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反复做工作。

的确如此,大家如果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在一些企事业单位或是党政机关的大门前,甚至是人员密集的主要街道上,常常遇到很多群众打着横幅、围着大门、堵着交通、逼着领导为他们解决问题。虽然这种现象司空见惯,这种方式有些欠妥,而且并不科学,也不理智。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多数群众在对一些事情的处理上,心存不公、感到冤屈引起的。试想,如果上述问题,都能解决在萌芽状态,都能一开始就在各个环节按照规定圆满化解,群众感到心平气和了,公平公正了,合情合理了,谁还会吃饱撑的、没事找事呢?由此看来,搞好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和了解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意义。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作出的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所以,我们必须从现在做起,从每个行业、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和个人做起,并在新的一年里,时时、事事、处处都要以各自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方面,要树立法律意识。就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熟悉掌握法律、合理使用法律,并且真正要把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得力工具和锐利武器。另一方面,要严格条例规定。就是相关单位和行政部门的权利人员,在为民办事上,一定要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在为人处世上,一定要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实实在在。在追求效果上,一定要胸怀正义、公平合理、令人满意。再一方面,要维护公平正义。就是司法机关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本着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原则,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公平正义地办理好每个案件,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捍卫和维护国家法律的神圣尊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减少来信来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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