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打响环境整治攻坚战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落实《绛县环境综合整治“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绛县环境保护局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环保局及时制定了2016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县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局长赵仙萍亲自坐镇指挥,各股室分工负责,按照调查准备、综合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步骤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摸底调查。对建成区内所有锅炉:采暖锅炉、营业性锅炉、行政事业单位锅炉以及重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核实锅炉位置、型号、台数、吨位、供暖面积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填写燃煤锅炉调查表,做到锅炉一台不漏、资料一项不缺。
三是加强锅炉监管。查看企业是否具有完整环保手续、锅炉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锅炉外排烟气是否达标等四个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
要求企业加大对锅炉房煤堆、渣堆、灰堆的密闭覆盖,做好抑尘工作,同时要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自行拆除。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绛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已下发了关于拆除燃煤锅炉的通知,要求所有采暖锅炉、营业性锅炉、行政事业单位锅炉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与4月1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县环委会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没收燃煤锅炉,拆除费用由燃煤锅炉用户承担,同时由监察部门对责任人依法追责。
截止目前,建成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已经完成登记建档,绛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拆除燃煤锅炉的通知已经送达各单位,共99家燃煤锅炉,其中23家已经完成了天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11家行政单位燃煤锅炉已经自行拆除。
绛县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局长赵仙萍指出:拆除燃煤锅炉是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确保完成拆除任务,环保局要切实加强未完成锅炉拆除任务的督促力度,确保环保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