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遵从协议:大企业越来越看重

02.07.2015  12:58
      (中国税务报,2015.6.26,第B2版 本报记者 张剀 王跃峰)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3户大企业税收遵从协议到期日进入倒计时。6月19日,记者致电上述3户大企业有关负责人,均得到了明确答复:“只要国家税务总局愿意,我们十分希望续签协议。”     据了解,税收遵从协议是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种税收风险管理模式,以“平等自愿、互信合作”为原则,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实现税企共同防控税务风险,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以合同文本的形式将企业税收遵从的意愿、相关的义务和责任,以及税务机关以纳税服务为核心的遵从引导措施固定下来,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共同防范税务风险,并通过协议的执行保障国家税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成本,最终达成税企共赢的核心目标。       据了解,2012年10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中海油、中国人寿和西门子首次签署税收遵从协议,有效期3年,今年10月协议到期。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正在对首期税收遵从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与上述大企业续签协议,同时考虑是否扩大协议企业范围,增减相关条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上述3户大企业都对税收遵从协议的续签十分关注。中海油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孟军表示,对大企业而言,税务风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内部的原因造成的,还有一类是税收政策不确定带来的。因此,税务风险最好由税企共同防范,才能达到好的效果。自从与国家税务总局签署税收遵从协议后,税企双方在税收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方面都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对双方提高税收管理的专业性作用很大。     中国人寿税务处高级经理黄兴富介绍,在与国家税务总局签署税收遵从协议的近3年时间里,他们得到了很多好处。他说,协议的签署使他们的企业品牌价值得到了升华,对提高企业的社会美誉度作用不小。一方面,协议的签署本身对他们而言就是一种肯定;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层面的协议企业,他们代表保险行业提出的很多政策服务诉求都得到了很好的满足,这使他们在保险行业树立了更好的形象。黄兴富告诉记者,单从防范税务风险的角度看,签署协议后,他们提出的很多涉税诉求都得到了比其他企业更快捷、更权威的反馈,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不确定的税务处理。     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各省大企业对税收遵从协议也越来越看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省大企业与当地税务机关签署税收遵从协议的热情有增无减。比如,正泰集团、杭州华为等大企业于近日与浙江省国税局签订了税收遵从协议,该省协议企业数量扩大至9家;比如,江淮汽车、奇瑞汽车等10户大企业与安徽省国税局签署了税收遵从协议;此外,在山东、河南、深圳、江苏等多个省份,愿意与税务机关签署税收遵从协议的大企业也越来越多。     记者近日在山西省采访时,当地大企业对税收遵从协议同样十分重视。沃尔玛山西公司财务总监刘勋勋表示,沃尔玛公司作为一家国际知名企业,于1996年进入中国以来,一直注重遵从包括税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致力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税管理水平。如果能够成功与山西省国税局签署税收遵从协议,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层面,将更有利于建立联系紧密、互相信赖、合作共赢的税企关系,实现合作遵从的常态化。“税企之间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是目前国际上对大企业实施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成功经验。很高兴我们能够成为其中的重要参与者。”刘勋勋说。     “大企业越看重税收遵从协议,税务机关越要抓好各项协议条款的落实。”山西省国税局总经济师李树茂说。他表示,山西省国税局目前面向大企业的两项服务项目,都是税收遵从协议中税务机关承诺的重要服务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受理、定期征集大企业的涉税诉求和税收政策、税收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执行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大企业的重大涉税诉求,及时回复企业,构建更加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为服务山西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