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中究竟谁对谁错
我有一套房子欲出租。为此,我找到了某中介公司,我要求中介公司介绍的客户系一家人租赁,不得群租或当作公司的宿舍。
几天后,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讲,有一对夫妻及其两个成年子女要租借。为此,我支付了定金、中介费等,可借房人搬进来时,我发现搬进来的人均为青年人。我询问后得知,中介公司业务员对借房人说:“你们不要向房东讲,你们是做集体宿舍的,就讲是一家人,反正房东也不来的。”于是借房人也支付了定金、中介费、租赁费。当时我就打了“110”,但警察在电话里要我打“1234……法律咨询热线”。
后来,我将收取的款项退回中介公司,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定金、中介费。未料,中介公司讲我和借房人都违约,拒退我们的定金和中介费。
究竟谁对谁错,这事该如何处理?
丁先生
丁先生:
你好。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该租赁纠纷涉及几方面的人员,在处理这件事时,你们均有需注意的地方。
一、你作为房东来讲,由于中介公司介绍的借房人系群租性质的人员,你拒绝履行合同,虽属正当,但你应该留有证据。如对方的地址、姓名、电话;“110”的记录等,你还可以要求调解,请街道、居委会的人员予以调解,调解不成你可以诉讼。
二、借房人发现租借的房屋不能满足需求,应当留下中介公司虚假介绍的证据,以利于其索回已经支付的费用。
三、接警的警官应到现场了解情况,接警回单交由当事人签名接收,为当事人诉讼留有证据,以便以后更好地辨别是非,解决纠纷。发现事情属于民事纠纷,因指导提起调解或诉讼。
四、作为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租借双方介绍情况,不能提供虚假信息,丧失诚信。特别是产生纠纷,中介公司确实有过错,在未如实介绍情况下,理应退费平息矛盾,维护自己的诚信形象,避免扩大损失,以免诉累。
该纠纷的处理方式,希望你通过调解来处理为好,如中介公司还是不讲诚信,违反商业道德,那么你收集证据后,可聘请律师,诉讼解决。
(以上均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张建伟)
来源: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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