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科研院喜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8.2015  09:37

近日,省交通科研院文明创建工作传捷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省交通科研院被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交通科研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各项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转变工作作风,落实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构建了文明创建常态机制。同时,省交通科研院常年坚持开展敬老助残、义务献血、关爱贫困山区儿童、结对帮扶等各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的文明创建载体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党节、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寓教于乐活动,受到了行业的一致好评,全院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累累硕果,连续11年被省厅评为“完成工作目标优秀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12年被省直文明委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单位标兵”,先后多次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省劳动竞赛委员会集体一等功、二等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为企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动力之源。

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开篇谋划之年,省交通科研院将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岗位,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软实力,为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建设,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