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和年度进展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及《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省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和年度进展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科技发展计划(社发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和年度进展检查在科技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山西省成果转化中心具体实施。
二、项目范围
1、2013年-2015年立项(含已结题验收)的社会发展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2、2011-2012年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社会发展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三、材料要求
(一)2013年-2015年立项项目
1、2013年立项、拟结题项目:
项目承担人按要求填写《验收材料》(附件2)及《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
2、2013年立项、已结题项目:
项目承担人按要求填写《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
3、2013年立项、需延期项目:
项目承担人除按要求填写《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社会发展)(附件1),需提交《延期申请》(附件3)报批;
4、2014年-2015年立项项目:
项目承担人按要求填写《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社会发展)(附件1)。
(二)2011-2012年立项且未结题验收项目
2011-2012年立项项目大部分已完成结题验收,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延期执行,项目承担人需按要求填写《验收材料》。
四、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前,以送达或邮寄形式报送项目绩效评价材料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需要提交结题及延期申请的项目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验收材料及延期申请纸质版一式4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文件名请以立项年度+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五、注意事项
1、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开展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社发领域)结题验收和年度进展检查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予立项新的社发领域计划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次项目验收、检查工作。
2、本年度项目检查工作将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执行,原则上将向社会公开;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承担单位和承担人进行脱密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山西省科技厅社发处 吴玉民 0351-4046686
山西省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赵 辉 0351-4043343 15235387858
宋 斌 13903401668
邮 编: 030001
材料报送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山西省科技厅10楼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山西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附件2: 验收材料
附件3: 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