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备工作进行督查

10.05.2018  22:45

      2018年5月7日至1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局级督学闫国梁为组长的专项督查组一行3人,对我省2018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我省2018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我省浑源县、大同县通过听取县级政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取8所样本校进行督查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国家专项督查组对我省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山西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创新组织领导机构,压实县级政府责任;部署落实协作有效,经费设备人员到位;强化培训落实有力,视导督查及时跟进;前期准备工作到位,细则预案符合实际。同时对5月24日全天参加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持续组织实施12个样本县、258所样本校,精准完成监测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人员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