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会同省厅对运城市大气和 水环境治理开展综合督查“后督查”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工作部署和安排,12月7日至11日,华北督查中心王赣江巡视员、三处姬海霞处长一行6人会同省厅对运城市环境综合督查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后督查采取明查暗访、调阅资料、现场抽查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
从后督查情况来看,运城市委、市政府对综合督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王宇燕书记多次听取整治工作汇报,强调要切实解决好影响环境的重大问题,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王清宪市长先后2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运城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整改方案,细化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整改任务与职责分工,把督查反馈的问题具体细化为12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80个左右。全市大气和水体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1-11月份,运城市区PM10、PM2.5、SO2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4.7%、9.2%和16.1%。全市4个国控、省控断面中,1-11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汾河庙前断面COD、氨氮浓度同比分布下降8%,16.3%;板涧河解村断面、亳清河上亳城断面由去年的Ш类水质,今年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同时,督查发现依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环境基础建设推进较慢。富斯特污水处理厂、永济市污水处理厂、新绛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进展较慢,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展较慢,运城开发区姚暹渠综合整治工程未能如期完工,河道整治、垃圾清理等整治工程存在整治不彻底的情况。
二是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垣曲县清海铜业有限公司、北方铜业垣曲冶炼厂、升佳化工有限公司、永济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等六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焦化行业提标改造进展较慢,津鑫焦化、河东焦化2家焦化厂尚未开展提标治理。山西阳煤丰喜临猗分公司、平陆县虞东电厂,临猗县、万荣县集中供热机组尚未完成脱硫脱硝改造。
三是小锅炉、散烧煤污染突出。市区2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中,仍有三分之一以上为散烧煤,市区及不少区县等小锅炉及燃煤散烧问题突出。
四是“三烧”问题十分突出。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仍发现多处烧荒、烧垃圾、烧树叶等行为。
五是土小企业屡禁不绝。河津市西侯家庄一带仍有“土小”高钙灰企业生产,康庄高钙灰厂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僧楼镇北午芹村附近小石灰厂死灰复燃,数家石料场粉尘排放明显。夏县水头工业园实金建材厂私设烟气排放筒,再生源造粒厂无污染治理措施。个别铸造冲天炉依然生产,烟尘直接排放。
12月11日午,华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省环保厅向运城市政府反馈了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综合督查后督查情况,华北督查中心王赣江巡视员反馈了督查意见,运城市王清宪市长进行了表态发言,省厅刘大山副厅长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由运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建忠主持,华北督查中心、省厅有关部门、运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环保局局长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反馈会上,王赣江巡视员对运城市环保整改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一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环境形势,切实增强环保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二要进一步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三要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对未完成的工作进行重新梳理,下大力气推进整改工作;四要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好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减排考核工作;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运用按日计罚等手段加强环保监管。
刘大山副厅长表示,运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今年5月份综合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和问题对省环保厅举一反三抓好全省环保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运城市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对存在问题要分类处理,倒排工期,立行立改。省环保厅将全力以赴支持运城市环保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王清宪在表态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十三五”规划中;二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督查、严格考核,持续用力,特别是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政府督查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