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1.51亿元

06.07.2015  11:40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特岗教师生活待遇水平,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提高了特岗教师工资标准,由年人均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今年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工资性补助资金1.51亿元,用于保障6800余名教师的工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