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账户余额能划转

30.01.2015  11:15

      1月27日,从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今年起,省直单位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社保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划至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以方便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购药。
        所谓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影响严重。
        今后,安置在山西省行政区域以外、一年以上的省直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核准后,即可办理此项业务。这意味着,这部分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将跟着人走,而不用回原地“划卡”。
        据悉,申请人必须提供省直长期居外异地安置人员表格、居住证(或安置地户籍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办理相关手续。此外,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必须是开通使用状态。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由各参保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到省医保中心统一集中办理。(记者 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