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贷”助力我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27.07.2015  17:32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授权长治市商务局与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于2015年6月正式签订《外贸企业基金贷业务合作协议》(简称“基金贷”),建立了全省机电 高新技术产品 出口企业政银合作融资平台。省商务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意向融资企业收集、初审暨汇总推荐工作;负责向省商务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建议意见;配合“助保办”和“民生行”对属地融资企业调查、监管、跟踪服务等工作。

  各商务部门推荐报送企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省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在省内纳税,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依法从事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出口;企业信誉良好,无当前逾期贷款,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未结案的被诉讼、被执行记录;符合业务具体承办单位规定的条件。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前期《 山西 省商务厅关于报送机电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对属地企业的初步摸底情况,进一步认真实地考察核实企业,以正式公文报送。长治市商务局(助保办)接到推荐函后,认真审核汇总,向“民生行”正式推荐。“民生行”受理之后按照“基金贷”约定,会同“助保办”展开对企业融资服务相关工作。长治市商务局同时要将各市推荐汇总情况和向“民生行”推荐结果报备省商务厅。“助保办”和“民生行”于每季度末向省商务厅反馈融资进展情况(包括推荐企业情况、联系企业情况、确定贷款企业数量、贷款额度、存在问题等)。(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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