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致信贫困县书记县长
希望通过宣传发动,引导群众采用金融扶贫新方式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可以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放大效应,撬动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开发。今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为积极开展“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省扶贫办向各贫困县县委书记、县长致信,希望通过宣传发动,推进试点示范工作,让更多的群众采用金融扶贫方式脱贫。
金融扶贫既不是慈善救济,也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据介绍,省扶贫办与省农信社或省邮储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在当年为每个贫困县下达300—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各贫困县从县农信社或县邮储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金融合作机构,并将省下达的风险补偿金存入金融合作机构,金融合作机构按注入扶贫资金总额8倍以上放大贷款额度,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户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开发。
数据显示,2014年省级共为58个贫困县安排2.33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其中9月份为吕梁、太行21个片区扶贫攻坚县每县安排500万元风险补偿金,12月份根据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规模,为其他37个贫困县每县安排300—400万元风险补偿金。
致信中,除详细地介绍了该工程的具体做法、贷款对象、用途及产品情况外,同时希望能引起贫困县县委书记和县长的重视,结合“一县一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片区产业攻坚项目实施,积极引导贫困群众适应用市场化办法和金融手段实施产业扶贫的新方式,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试点示范工作。
在考核推进机制方面,以金融合作机构在所在县域的存贷款比例、按照注入风险补偿金额度放大贷款的倍数、年度扶贫放贷额度占应放贷款总额的比例、获得贷款贫困户数占全县贫困户数的比例、贫困户贷款总额占全县农户贷款总额的比例等为主要指标,对县级政府和金融合作机构进行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安排各县金融扶贫切块资金的重要依据。
○链接
关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你还需要知道:
贷款对象:主要是贫困地区有产业开发贷款需求的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占到一定比例。同时对能人大户领办的扶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扶贫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项目,也可适当支持。
贷款用途:主要是按照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贷款对象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所从事的种养业、服务业、运输业、农家乐旅游业及小型加工业等生产经营业务。
贷款产品:一是面向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富民贷”,二是面向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企业及项目贷款的“强农贷”,其中用于支持农户的贷款占到当年合作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扶贫业务贷款总额60%以上。
对获得贷款的贫困户:省级按照年贴息率5%给以贴息支持。
对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扶贫企业贷款:省级按照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贴息政策年贴息率2-3%给以支持。(记者 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