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类低收入者拟享医疗救助

11.11.2015  17:23

  除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外,我省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也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昨日省政府官网发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探索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下统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救助。

   重病重残儿童救助加大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

  除重点救助对象外,我省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此外,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因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也将确定为医疗救助对象。

  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我省将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救助比例分类确定

  《意见》指出,我省将适当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积极探索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

  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对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限额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对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的救助,各地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医疗救助筹资情况等确定;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

   出院即时报销

  享受救助如何申请?《意见》指出重点救助对象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低保(五保)证或优待抚恤证,在“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备案并开具诊断证明后,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将相关手续交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作为费用结算凭据。住院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在出院时即时结报,重点救助对象患者只需付自负部分费用,剩余部分由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救助对象患病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逐一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核定金额实施救助,并及时进行公示。

  微评:“十三五”规划已经出台,未来我国的前景就是让百姓更好地享受国家给予的福利。此次我省扩大医疗救助的范围,就是让全省的贫困居民提前享受 “十三五”规划下的福利。生活在祖国大家里,贫困居民也是其中一分子,党和政府不会对其困难置之不管,越来越完善的救助制度便是最好的证明。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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