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司法拍卖资产增值率全国第一
03.04.2015 12:38
本文来源: 法院
出台制度,规范拍卖流程。改革伊始,针对以往运行中的问题,省高院负责司法拍卖工作的证据技术中心开始悉心研究,积极探索,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统一由省高院对外委托,统一移送程序,统一发布拍卖信息,统一报名条件,统一拍卖机构选择方式,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第三方交易平台,统一竞价方式,统一拍卖场所,统一账户管理的“十统一”,规范了拍卖流程,促进了拍卖公正。
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隔断“法槌”、“拍卖槌”联系。为最大程度实现标的物的增值变现水平,省高院党组在改革初期即将国有企业——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确定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唯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该交易平台运行规范,职责明晰,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安全运行交易资金,成功开展拍卖。
收取保证金,确保拍卖顺利。运行半年后,省高院发现竞到标的拍卖公司积极性不高,不把精力放在对标的物的宣传、推荐上,导致流标现象严重,增值率低下。而对于执行标的,除本物外,申请执行人还在执行阶段投入不少精力、物力、财力,流标意味着不仅法律打白条,申请人的后期投入也打了水漂。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流标这一情况,省高院承办部门又出台了《关于不流拍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的管理办法》,规定竞拍的拍卖公司要自愿交纳相应的不流拍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一般不高于承诺标的佣金总额的2倍,不低于佣金总额的40%,拍卖保证金数量相对大的机构会优先被选中。
加强监督管理,使拍卖在阳光下进行。为实现对咨询报名、保证金缴纳、标的交付、项目结算等有效监控,省高院依托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了涉诉资产交易大厅和10余个独立VIP竞价室和签约室,竞拍期间,竞买人不到现场,坐在自己家的电脑旁即可竞买;配置了专业的音、视频监控和录制设备,以及20平方米的全彩LED显示屏和8兆宽带,与省高院纪检监察室联网,对交易全程录音录像,实时播放,实时监控。此外,大厅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高院领导、案件当事人实地观摩监督。
充分应用最高法院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扩大信息量和交易范围,实现报名、竞买、结算等全程网上交易,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物实现全部网上拍卖,达到100%。
通过以上措施,省高院司法拍卖效果明显,案件委托数由2012年的103件上升到2014年的313件,委托金额由2012年的31806.55万元上升到2014年的385393.24万元,成交率首次攀升到51%以上,增值率由2012年的4.23%上升到2014年的29.92%,成为全国第一。 责任编辑:陈伟
本文来源: 法院
03.04.2015 12:38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