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9.07.2014  12:09

  为加快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7月14日,省政府出台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原有“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再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清单”,不仅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更在投融资模式、政策支持以及管理权责方面提出新的要求。
  近年来,我省坚持规划建设高标准城市道路,加快建设和改造城市微循环系统。到2015年,全省城市道路总长度将达到1.25万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5平方米∕人;全省11个设区城市将全部建立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桥一“档”,确保城市路桥运行安全。
  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我省将重点在火车站、汽车站、高校园区、开发区、商贸区、大型住宅区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逐步形成“零换乘”运输;按照行人优先的理念,在每个设区城市建设10公里以上的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
  2014年到2015年,全省新建城市供水管网1200公里、污水管网1200公里、燃气管网2000公里、供热管网1600公里;完成存在突出问题的城市供水、燃气和供热管网改造1000公里、1200公里、1500公里,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7.5%、87%、87%。
  为了避免“拉链马路”的城市建设痼疾,作为试点,山西科技创新城、太原、大同、晋中、临汾和运城的新路、新区的地下管网要按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到2015年,我省固定宽带用户将达到660万户,城市家庭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65%;3G/LTE用户达到1300万户,用户普及率达到36%;3G、4G网络覆盖所有城市区域。
  到2015年,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22个设市城市每个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我省将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2010年以后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计量收费。到2015年,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另外,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防洪等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了进一步的详细目标和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建立规范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一视同仁。另外,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审批和管理机制。  (记者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