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打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09.10.2014  13:38

  10月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从即日起,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将针对全省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检查将持续到2016年7月,分4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实施检查阶段,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季度(每月)对本地建筑工程项目组织一次建筑市场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重点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省厅督查阶段,省住建厅将每半年对各地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并全省通报;总结分析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本地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认定查处办法》进行处理。市(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100%开展检查。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的,不追究责任。在全面检查阶段,对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对2014年10月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上限从重处理。同时,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要及时上报省厅,在山西建设信息网和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投诉举报信箱:sxzlzlxd@ 126.com。(记者赵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