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抓冒充他人 查明正身严惩不怠
18.11.2015 10:52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讯(章艳)宋某某与田某长相相似,盗窃被抓竟冒充田某入狱。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14年6月15日,宋某某行至朔州市朔城区德威装饰城楼下,用网上购买的开锁工具盗窃张某某的福田五星三轮摩托车时被当场抓获,后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8712元。宋某某因有吸毒史,担心被强制戒毒,在报告身份时谎称是与自己同村一起长大、年龄相仿、长相相似的田某,“田某”被行政拘留三日后真实身份被查明,终究没有逃脱强戒的恶果,于今年6月1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实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宋某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其秘密窃取行为尚未完成,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宋某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本文来源: 法院
18.11.20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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