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9.04.2016  16:01
晋教师函[2016]20号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下称《通知》,见附件一)精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从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证书颁发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良好氛围。要尽快安排、指导所辖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所有符合条件教师的摸底、公示、信息填报、汇总审核等工作,确保申报过程公开透明、申报结果客观公正。
  二、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审核所辖各县(市、区)报送的拟颁证教师信息表,审核同意后填写《山西省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市级汇总表》(见附件二)并加盖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公章,于2016年6月10日前与本市所有申报教师的《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并邮寄至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级汇总表电子版(各表格可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公告通知”栏内下载)。
  三、省教育厅、人社厅将对各市上报的拟颁证教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教师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宋小姝
  通信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 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030006
  电话:0351-20275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市级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6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docx    2、 附件2:山西省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市级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