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病特困家庭开展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开发区社管处、慈善总会:
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倡导社会互助风尚,汇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力量,缓解重病特困家庭的燃眉之急,让他们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低保家庭中选择部分重病特困家庭,开展救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晋中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家庭成员罹患癌症、白血病、肾衰竭等严重疾病,享受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实际承担医药费用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报程序和审批
1、申请本次慈善救助的低保家庭,须凭家庭相关成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和当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书以及有效医疗费单据,向户口所在县(区市)民政局、开发区社管处、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2、县(区市)民政局、开发区社管处、慈善总会要对申请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公示,无异义后,发放《晋中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3、市民政局、慈善总会收到各县(区市)上报的申请表后将进行汇总审批,研究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晋中日报》和《晋中慈善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义后正式确定本次慈善救助对象。
三、时间安排
1月25日前完成救助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1月30日左右公示并确定救助对象。2015年2月份组织发放救助金。
四、救助途径
1、晋中市慈善总会将在晋中电视台、电台、晋中日报、晚报、晋中慈善网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重病特困家庭之间搭建爱心平台,可以直接对受助者进行面对面救助,也可通过晋中市慈善总会实施救助。市慈善总会还将建立爱心捐助档案,对热心慈善事业并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捐助热线:0354—2719333,开户银行:晋中银行北城支行,账号:5010210200014)
2、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病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度救助。
3、各县(区市)民政局、开发区社管处、慈善总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对低保特困家庭的救助活动。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市)民政局、开发区社管处、慈善总会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细致审核把关。具体材料要清晰、准确。
2、申请救助对象填写申请表时,必须如实、准确反映其家庭收入状况及困难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详实的,应予以退回。
3、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救助资格;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慈善救助金的,责成当地民政和慈善部门负责限期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丽
联系电话:0354—2719333
地址:榆次区蕴华东街42号(晋中市慈善总会)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慈善总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