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致残讨赔偿 倾情调解化纠纷
16.02.2016 13:24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讯(白永华)“感谢各位法官的辛勤付出,有了你们,我们的案子才能圆满解决。”这是发生在交城县法院调解室的一幕,受害人及家属紧紧握住法官们的手连声致谢。近日,在交城县法院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一起长达四年之久因触电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成功调解。
2011年3月,谭某的车在王某的煤厂拉煤,覃某跟车。司机驾驶铲车装煤后倒车,将场内的一根电杆撞倒,电杆上的高压线(10KV)落下击中了跟车的覃某,致使覃某电击受伤,谭某的车辆遭电击受损。经鉴定,覃某伤残等级为三级。事发后,覃某入院治疗共花费114000元,后续治疗仍需巨额资金。被告王某(煤厂老板)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交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当时,车主及受害人覃某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责任在交城县供电公司,故将交城县供电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67502元。经该院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发回重审,重审后双方均不服再次上诉,中院再次发回重审,四年过去了官司还没打完。
四年间,交城法院院长梁致敏和案件主审法官张永辉多次组织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他们还多次找吕梁市供电公司、交城县供电公司领导做工作,希望公司本着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通过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终于被法官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所感动,于2015年12月2日达成调解,由交城县供电公司赔偿受害人覃某经济损失共计298000元,由煤场老板王某一次性赔偿覃某534000元。最终这起历时四年、一波三折的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侯成丽本文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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