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我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文章的申报工作,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人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文章和社会反响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科研处,经院内初审后再报送完整申报材料。
省委宣传部通知和申报表可从黄河新闻网(http://old.sxgov.cn/sheke.shtml)或院网站“科研管理”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郭明敏 卫 薇
联系电话:5691756 5691649
附件: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的通知
科研处
2014年4月23日
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防科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科研处,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搞好我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理论文章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战略部署以及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帮助人们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3.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风朴实,文字表述准确无误,文章形式包括论文和调研报告。
4.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署名文章、省委宣传部在职人员的文章、纯专业学术性文章不能参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文章须首次公开发表于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市以上正式报刊,如文章收录在文集或文库中,必须由文集或文库编委会出具首次发表文章的证明。
2.申报数额:各市、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省委党校、省国防科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不超过3篇,省直工委不超过8篇,省国资委不超过5篇,省高校工委不超过6篇;省直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委推荐同一单位的文章不得超过2篇;同一作者,只允许申报一篇文章。
3.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10月13日至17日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文章和社会反响材料)一式十二份(一份原件十一份复印件)报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并将申报的文章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XLLC@163.com。每份材料按照申报表、文章、社会反响材料的顺序装订好。通知和申报表附后,电子版可从sk.sxgov.cn下载。
联系电话(传真):0351—4045493
邮编:030071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