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推山西电信业加快打造现代通讯业升级版 我省首张电信业“营改增”增值税发票开具

07.07.2014  19:14

      (山西经济日报1版 2014.6.24  郝薇)本报讯今天上午9点,太原市欣宇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志勤在营业厅顺利领到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开具的全省第一张电信业“营改增”增值税发票。

      按照“营改增”后执行的11%的税率,这张项目为“基础电信服务”的增值税发票,税额为1387.39元。对于这样一个额度的税额,在王志勤看来,不仅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减少了资金预算。最关键的是,和“营改增”执行以前相比,普通发票从做不了抵扣,到现在可以进行抵扣,从而少交一部分税额,有效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

      6月1日,伴随着全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我省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所属的340户企业也顺利“跨入”增值税时代。中国移动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卫东表示,“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长期利好,它将进一步刺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促进打造现代通讯业升级版,特别是推动4G网络等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使广大消费者享受到更优质的通信服务。

      据了解,以前电信行业缴纳3%的营业税,实行“营改增”后,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的企业适用税率为11%,提供视频电话、呼叫转移、彩信动漫服务等中小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适用税率为6%。

      孙卫东说,营改增前期由于进项税抵扣不充分,税负可能会有所上升,但“营改增”政策对电信行业是长期利好。从整个国民经济看,由于电信服务业辐射面宽,连锁效应广,实行增值税后购买电信业的服务,其它行业会得到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更多的企业会享受改革红利。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企业投资不断增加及更多行业如销售不动产等上游行业逐步纳入“营改增”范围,电信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也会逐步增加,相信电信企业的税负会更加趋于合理。

      电信企业购买设备等所支付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将会大大提升企业设备的升级、改造的动能,电信业在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竞争力。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效果明显体现,全产业链的税负将会逐步减轻。

      事实上,为了保障“营改增”顺利过渡,国务院决定从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发出之后,我省财税部门便积极行动起来,精心部署,协调配合,细化业务,明确责任,制定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确保电信业试点纳税人6月1日正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日顺利纳税申报。

      太原市国税局总经济师赵和成表示,前期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都是相对独立的领域,而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每个行业和个人都息息相关,实施“营改增”预示着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公平了税负,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降低了产业链的整体税负,为促进全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了新动力,同时也保证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赵和成还认为,对于整个税收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的税负必定会降低。因为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财务体制与其他行业不太相同,存在一个对接的问题。所以从今年4月份起,国税部门就开始为了“营改增”顺利实现,组织相关企业通过纳税人学校培训纳税人,通过点对点的服务,与纳税人做进一步沟通。而在此之前,我省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大运营商围绕财务管理和核算方式的调整,在系统改造、采购管理、业务梳理等方面积极做好推进筹备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