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月22日,2016年山西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前,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分别就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2015年我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希望全省环保系统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环保工作不断发展。
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郭长青在讲话中要求,全省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贯彻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环保工作。会议认为,“十二五”以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紧紧抓住“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四个关键环节,超额完成了分散燃煤锅炉、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业堆场扬尘治理等任务。高标准完成北京APEC会议和“9.3阅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建立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和会商制度。11个市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稳步推进,太原市率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11个市平均达标天数253天,比2013年增加70天;平均重污染天数12天,比2013年减少20天;PM2.5和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27.3%、16.9%。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坚持“五水同治”,优先保护饮用水,突出治理流域水,监督考核跨界水,积极防治地下水,全面处置污废水。出台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2016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向各市下达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与2010年底相比,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9.3个百分点,重污染断面比例下降23.4个百分点;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在总量减排方面,坚持增量控制与存量削减同步。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现役燃煤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取消了烟气旁路,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42台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及2015年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开展1370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和536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督促指导700多家煤炭企业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创建了1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在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积极推进太原市实施“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取得明显进展。2015年,太原市达标天数230天,比2013年增加68天;重污染天数12天,比2013年减少26天,省城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环保执法方面,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深入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和“土政策”清理整顿,连续两年开展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5年,全省共查处四类典型案件303件,其中太原市在全省首开按日计罚罚单,罚款金额达165万元。“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8万件,妥善处置了25起环境突发事件。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省环保厅在承接环保部下放事项的基础上,加大了环境管理和审批权限下放力度。2015年省本级环评审批164个,同比减少51%。推动154个项目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完成了487个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在深化环保改革方面,进一步激活排污权交易市场,排污权交易累计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1221宗,交易金额14.83亿元。推广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449家企业投保,保费金额1.7亿元。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为11起环境污染损害案件提供了司法鉴定服务。
会议初步确定“十三五”环保工作主要指标任务为:到2020年,11个地级市PM2.5、PM10年均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20%左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以上,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全省地表水好于I工I类水质断面比例高于60%,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5%左右,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烟粉尘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2016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与2015年相比,全省11个地级市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全省地表水优良水体断面比例达到45%以上、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25%以内。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要求,力争2016年在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创新,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公开、绿色金融、排污费改税、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做好地级城市空气站、地表水国控断面、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生态环境监测等事权上收期间的各项衔接工作,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稳妥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制定《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积极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省督察的准备工作,安排部署对市级党委政府的环保督察工作。
坚持以“控煤、治污、管车、降尘”为抓手,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重点抓好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综合整治等工作。特别是要突出抓住采暖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断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千方百计治理燃煤污染,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替代。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应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督查。
坚持“五水”同治,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水十条》实施工作,重点要加大汾河等主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抓紧确定工程项目,狠抓推进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要推进主要河流实行“河长制”,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出台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划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并落实各方责任。
继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要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加大工程项目减排力度,改革完善总量减排考核办法。重点抓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治理等工作。确保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和我省确定的烟粉尘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全力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在政策、资金倾斜的同时,加强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指导,编制落实好2016年度实施方案。重点要抓好集中供热能力的提升、洁净焦和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开展汾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稳定退出后15名,确保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完成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科学确定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防治任务,以试点县采煤沉陷搬迁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和旅游村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对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充分发挥遥感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出台。深化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组织开展“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督查曝光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限批一批;加大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巡查力度。
结合“冬季行动’’开展环评项目“大起底”,加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力度。按照省政府“去产能”的工作安排,强化环保标准约束,加快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确保今年完成任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管理制度,积极为环评“瘦身”,提高环评审批质量。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注重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推动在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中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加强对环评后的监督管理,提高市县环评行政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力度。
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指出,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二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三是推进“六权治本”,规范权力运行。下一步,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寸艮本指针和基本遵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总体判断上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不刮风、不搞运动,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进一步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四个紧盯”,进一步健全约谈、函询、谈话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将守纪律和讲规矩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要在干部队伍的灵魂深处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立起来”,使广大干部心存敬畏,慎独慎初,真正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三是以严和实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严三实’’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党员的要求。当前,全省环保系统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工作是努力的,但也确实有一些干部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特别是存在精神状态不佳,懒作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问题。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将实绩与干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相结合。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会议由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军主持。游炜、王学东、刘大山、刘西丹等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厅各处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市环保局局长、纪检组组长、22个扩权强县和5个省转型综改县试点县环保局局长参加会议。会议当天下午,与会代表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机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担当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强化实干精神,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的实际效果,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