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开展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27.11.2015  17:00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5]1532号)精神,省环保厅厅按照核查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晋环函[2015]676号)。组织各市环保局明确专人负责,并从省环保技术评估中心、省环境科学院、省环境规划院抽调管理人员和专家,与省厅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按行业类别和资质范围划分组别,采取市级环保部门、各环评机构自查上报与省厅会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个月时间完成了省辖区内36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2014-2015年度受理项目的核查工作。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从资质审查、承接流程、文件审查、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辖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