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由弱转强司法积极介入

03.03.2015  11:19

本报北京3月2日讯新环保法实施已经两个多月,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借用新部长陈吉宁的话说,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执法弱,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循。潘岳表示,新环保法是一部凝聚了党心民意的法律,任何悲观、畏难、怠惰的态度都是中国环保人的耻辱;任何放任、回避、慵懒的行为都是中国环保人的失职。

今天,环保部召开新闻通报会。在会上,潘岳通报了新环保法生效以来的执行进展。他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潘岳认为,一些地方执行新法力度大,“如杭州市环保系统实施新法,一举端掉12个违法染色加工窝点,行政拘留26人。”被潘岳肯定的还有广东省深圳市环保部门对偷排废水的恒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处罚;河南省对尉氏县吉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排问题的处罚。

潘岳透露,公检法积极介入新环保法实施,环保行政执法得到司法机关有力支持。“最高法院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潘岳说,最高检于今年1月29日发布了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指导意见》;各地公安机关已对部分环境违法案件责任人实施拘留。

他谈到的案例包括,四川省公安机关今年1月成功侦破“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重大污染环境案,公安机关对包括公司总经理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河北省唐山市公安机关1月以来已侦办涉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8起,刑事拘留42人等。

潘岳认为,新环保法为新时期加强环保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他说,面对大量违法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应该拿出硬办法。要全面实行阳光执法,每月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潘岳透露,环保部将按陈吉宁部长要求,把中央巡视组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与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相结合,抓紧筛选一批、查处一批、处分一批、通报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以重新提振系统士气,重新赢得公众信任。

新环保法是一部凝聚了党心民意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重拳出击的法律。”潘岳说,它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能否得到满足。他要求,环保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铁腕执法,不折不扣把新法贯彻落实到位。

今天环保部还向媒体通报了新环保法实施后的12起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