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绣: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点赞

14.03.2016  13:24

   “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出台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并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我感到很欣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洛阳博物馆名誉馆长王绣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她指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1页的“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图示说:“这8项措施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对象从以前的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所有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其中一条规定,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有利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非常好!

  王绣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个真实的例子,一名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后,周围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女孩心理再次受到伤害。她认为,检察机关在办完案件后,可以对被害人进行回访,做心理辅导,并对周围的人进行教育,这样可防止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王绣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比如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为学生开设法治课,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并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近年来,媒体不时报道出无良教师性侵学生的案件。检察机关的预防犯罪触角也要延伸到教师身上,通过法律的威慑力和案件的警示作用,减少教师对学生的侵害。

  王绣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应当成为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保护的重点。检察机关应与学校合作,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更多关爱留守儿童,以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白。(记者 张立)

责任编辑: 温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