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6月25日,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有关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杨晓平等48名同志审判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袁洁等9名同志检察职务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这两个报告都很好,汇报工作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态度诚恳,制定措施具体管用。报告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法检两院开展各自工作的真实情况。同时,大家还对法检两院分别开展行政审判、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归纳起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了如下建议:建议继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议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立案登记制度落实,坚持法定立案标准,畅通诉讼渠道。大家在审议中着重强调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问题,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庭审前进行认真评估,预估政府要败诉的案子,要求行政首长必须到庭应诉,让其面对面接受教训、接受教育,以此推动政府各部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促进依法行政,让群众满意。建议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议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议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引导普通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增强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使行政机关认真总结分析每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根源,把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对市人民检察院提了四条:建议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检察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建议完善法律监督的机制,加强和改进驻所检察监督工作,督促看守所建章立制、查漏补缺,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有关职务范围,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建议突出法律监督的重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个别罪犯减刑间隔时间短、参加社区矫正时脱管漏管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手段,推进司法公正,确保监督效果;建议加强法律监督的沟通,与法院、公安、司法、看守所、监狱、律师协会等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沟通,健全信息共享、沟通反馈、联席会商等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国家各项法律制度,共同为焦作市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丁保东的焦作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牛炎平的焦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王东林的焦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免去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同志的审判职务、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的检察职务。
在表决人事任命事项前,市人民政府提请任职人员代表耿可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职人员代表李进忠、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职人员代表郑玲玲作了表态发言。他们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承诺,一定不辜负党的信任、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
会议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宫松奇为焦作市公安局局长,耿可东任焦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命表决通过后,王明德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