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消安委建议气象局建立行业安全责任制

25.05.2017  17:44

    为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近日,运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出气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函。其中,建议市气象局执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城市火险等级气象信息预报公众,对各单位申报防雷设施检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同时履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演练、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等共同责任。

    为此,运城市局将进一步完善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提高监管能力。另外,保障本行业、本系统必要的消防投入,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设置好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新人开展初火扑救演练等。(责任编辑:陈虎英)  

省局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