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环保法执行情况

22.04.2015  12:43

  根据海东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月20日至25日组织部分委员和市县(区)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对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农牧业面源污染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平安县、乐都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省、市、县(区)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平安县、乐都区进行执法检查,听取两县(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并到现场实地察看,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进行整改。委托民和县、互助县、循化县、化隆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组成检查组,同期开展检查。

  4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邀请省环保部门专家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增强了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的认识,为执法检查奠定了良好的执法检查基础。

责任编辑: 刘冬